——2023年1月6日在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孔令俊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扬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紧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助力‘好地方’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顺利完成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目标任务。
一、高站位强化全局观念,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在全省人大系统率先作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扬州新实践中扛起人大担当。通过领导讲、支部学、工委谈、青年说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市委文件分解细化、推进落实101项重点工作任务。常委会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就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18次。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集中任命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
系统谋划推进工作。首次编制人大五年工作规划,细化提高立法质效、增强监督实效、彰显决定权威、发挥代表作用、打造创新品牌等工作举措。开展“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重点课题调研,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探索搭建更多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
二、高标准践行重大理念,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强化制度支撑保障。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议事决策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在全省较早出台《在地方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健全完善法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评估等各环节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体现民情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数字人大”建设,以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探索有效实现路径。围绕作出《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议》,广泛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县乡人大、医疗机构、社区居民等意见,打造科学民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精品案例。决议从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疾病预防体系等十个方面,提出到2025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刚性要求。首次开展立法协商,在基层立法联系点举办“民主法治大家谈”活动,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点”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体验身边的民主。创新建立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听证制度,拓宽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等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渠道。
坚守为民履职情怀。首次开展市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票选出三医联动、幼有善育、长期护理险扩面等50件2023年度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定单”向“百姓点单”转变。评议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工作,围绕“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托育工作、联谊农贸市场迁建、农村住房改善等,开展调查研究和跟踪督查。
三、高效能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稳住经济大盘。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督促精准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拉动消费增长、增强市场信心等政策,推动稳住经济发展基本面。常委会负责同志扎实开展“纾解难点、化解风险”走访调研,推动惠企政策落细落地。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号议案”,细化形成6大类18项事项交办清单,常态化、全流程跟踪督办,助力擦亮“好地方、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市政府认真办理议案,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助企纾困等系列政策。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紧扣产业科创名城建设,调研产教科融合发展,视察科创平台建设,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重视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推动项目向开发园区集聚。推进高端装备产业集群发展,督促提升智能制造核心竞争力。评议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提升城市品质。调研《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跟踪监督《扬州古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工作,推动建立古城保护名录制度。围绕美丽扬州建设,调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督促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业固废回收处置等问题整改见效。按照“让古运河重生”的要求,推进古运河城区段生态修复、景观提升。
助力夯实发展底板。审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推进情况,将安全隐患排查没有见底、责任没有完全压实等6个方面12条突出问题,以审议意见书形式向市政府交办。调研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作,促进落实运河空间管控和水域岸线管理要求。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推动严格管控经营性债务规模。视察“警格+网格”融合建设工作,推进数据、资源、力量和机制融合融优。督促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营造尊军崇军、依法保障氛围。专题视察宗教工作,助推打通基层民宗工作“最后一公里”。
加强预算国资监督。在全省率先修订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审计及整改监督闭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26条。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应用,实时跟踪重点项目推进、重点资金支出进度。建立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联动机制,探索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视察监督。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要求深化国有企业重组改革。
四、高质量促进良法善治,深入推动法治扬州建设
强化法规制度供给。首次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确定43项立法项目,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围绕擦亮城市文化品牌,出台全国首部以城市书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规范城市书房建设、运行和管理;审议《扬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炼固化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效经验。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出台《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流程分类等作出细化规定;制定《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优化工作机制,厘清部门职责;修改《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巩固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围绕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修改《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明晰农贸市场管理职责。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强化立法调研论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调研形成《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议(草案)》,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作出《关于同意确定第六批城市永久性保护绿地的决议》,新增玉盛公园、万福锦园等6块20多万平方米永久性绿地。通过《关于同意调整北城河风光带部分永久性绿地用途及邗沟风光带绿化景观提升方案的决议》,跟踪督促绿地补偿和提升落实到位。审查扬州软件园规划设计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打造永恒城市经典若干规矩的决议》。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推动市政府制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办法。
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市县联动开展长江保护法和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梳理形成36个突出问题清单交有关方面整改落实。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扬开展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全面有效落实。调研种子法和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促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法规实施前新闻发布制度,创设“扬州人大巾帼法治微宣讲”平台,扩大法规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对3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做好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听取市科技局、政务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完善评议意见反馈、运用机制。深化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监督成效,跟踪督促建立健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审议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彰显制度实施效果。重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五、高起点做好代表工作,广泛凝聚代表智慧力量
健全双向联系机制。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等制度,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制度,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连续第18年开展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聚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主题,全市72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走访企业、联系选民,《新华日报》头版予以报道。
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将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代表建议,确定为由常委会主任督办、市长领办建议,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落地见效。围绕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推进“双减”政策落地等10件建议,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重点督办,副市长领办实现全覆盖,促进相关问题解决落实。对5个方面12件建议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对评估结果为“继续办理”建议的跟踪督办。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收到的293件建议已全部办结,解决采纳237件,占80.9%。
优化履职服务保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新一届代表履职培训,有效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工作评议、预决算审查监督、旁听评议庭审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修订代表履职项目化考核评价办法,评选优秀市人大代表25名、优秀代表议案建议30件。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面完成。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调研视察服务保障工作。
六、高水平打造“四个机关”,着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突出党的建设引领。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以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新建20项履职制度、完善47项工作机制。围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顺利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妇联换届。
注重宣传研究工作。制定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强宣传策划和立体报道,《中国人大》《人民与权力》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报道我市人大工作稿件55篇。重视提高调查研究水平,2篇调研报告在全省人大调研成果评比中分获一、二等奖,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围绕前沿热点和工作重点组织理论研讨,为创新人大工作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优化审议意见书交办督办机制,实施项目化、清单式交办,并“对账销号”跟踪监督。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计划,分解细化90项重点任务,优化考核督查工作机制。搭建“扬州人大青年说”交流平台,激活年轻干部“一池春水”。认真执行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常态化调研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握“团结奋斗、守正创新”工作主线,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全力打造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为把“好地方”扬州建设得好上加好、越来越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凝心铸魂忠诚履职,在永葆本色上淬炼人大定力
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力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二、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在服务大局上贡献人大力量
紧扣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计划执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加快《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立法步伐,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技能人才发展等立法调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议“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情况并作出相关决定,监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视察水利工作情况。聚焦绿色发展,制定《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评议建筑垃圾管理和利用工作,调研主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紧盯市域社会治理,审议法院执行、检察院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视察“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
三、坚守初心为民履职,在增进福祉上展现人大作为
制定《扬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作出《关于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决定》,围绕老年人优待、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开展立法调研,修改《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检查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和省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为保障改善民生提供法治支撑。跟踪督查《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议》执行情况,督促市政府制定实施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突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重点,持续监督《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决议》实施。锚定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健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代表票决、实施监督、效果评议等机制。审议“一老一幼”整体方案实施情况,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古城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开展专项监督,专题询问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视察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助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四、守正创新高效履职,在构筑品牌上打造人大特色
强化“量身定制”“一事一法”“小快灵”立法,拓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渠道,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协商等。优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以可操作、可落实为导向,科学合理设置核心刚性条款,并跟踪督促落实。综合运用工作评议、履职评议、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形成集成叠加效应,并做好跟踪监督“后半篇文章”。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决定,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擦亮“统一见面日”活动品牌,深化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庭审工作,支持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提升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工作,推动人大代表“家、站、点”提档升级。
五、改进作风务实履职,在提质增效上树立人大形象
加强履职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完善。对照省综合考核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任务。围绕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目标,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坚持一线思维,保持一线状态,以担当践行使命,用实干创造业绩。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讲好扬州人大故事。加强与县乡人大工作交流和联动,协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