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范天恩
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提出的《关于扬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扬州市2023年预算草案,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查。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代表们的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49亿元,下降5.4%,同口径增长2.3%。其中,税收收入238.14亿元,下降13.3%,同口径下降3.4%;非税收入完成87.35亿元,增长25.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25.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8.55亿元,增长1.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年终结转结余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25.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6.41亿元,下降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85.6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95.35亿元,下降0.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85.6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3亿元,增长66.8%,加上上年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3亿元,与去年持平,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0.3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7.29亿元,增长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05.5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8.85亿元,增长3.2%,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05.5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5亿元,增长7.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4亿元,增长1.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年终结转结余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44.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3.77亿元,下降0.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2.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77亿元,增长21.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02.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2亿元,下降6.4%,加上上年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5亿元,增长29.6%,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51亿元,增长1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74.8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6.28亿元,增长4.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74.8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属功能区预算执行情况(略)。
3.地方债务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0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51.8亿元。截至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10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3.6亿元。
2022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7.5亿元。截至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9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94.3亿元。
2022年,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抵扣等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实施各项惠企纾困举措,狠抓开源节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向上争取工作成效显著,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总体平稳。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紧平衡”进一步凸显,基层“三保”压力加大;一些项目预算安排不够精准,支出执行率偏低,绩效管理还需加强;一些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一些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这些问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草案:
1.全市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3亿元,增长5.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79.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74亿元,增长0.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转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79.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5.95亿元,下降9.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上年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91.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5.78亿元,下降1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91.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亿元,增长43.4%,加上上年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5亿元,增长57.4%,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4.7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15亿元,增长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37.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3.39亿元,增长8.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437.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亿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5.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亿元,下降7.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转结余、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5.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36亿元,下降31.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和上年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7.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06亿元,下降22.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7.2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9亿元,增长37.7%,加上上年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9亿元,增长15.6%,加上调出资金、年终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11亿元,增长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94.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6.43亿元,增长9.5%,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年终结余,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294.3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市属功能区预算草案情况(略)。
3.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9.95亿元,付息支出37.33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收入安排积极可行,支出安排紧扣保障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积极防范化解风险,预算管理的各项工作举措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出的《关于扬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扬州市2023年市级预算。
(三)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纵深推进惠企纾困,支持扩大内需战略,落实落细各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力提振市场信心。财政投入要更加聚焦壮大现代产业集群、发展数字经济和培育科创载体等重点领域,提高支出前瞻性、精准性。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用好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加快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优先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大力度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形成有效投资,带动全社会投资。
二是收支管理要规范精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刚性。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政府资产资源。持续涵养扩大税源,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积极维护本地税收权益,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做大可用财力“蛋糕”。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推进专项资金动态管理。优化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进一步厘清财政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边界。加强市属功能区预算管理,预算安排要体现功能定位、保障经济发展。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节支裕民。
三是预算绩效要落地生效。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改革,坚持循序渐进、重点突破,选择重点部门、支出大户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坚决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项目资金。及时将重要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是财政运行要安全可控。高度重视基层财政困难,进一步优化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市级统筹和财力下沉力度,压实支出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注重国企功能,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创新发展,优化资产负债,提高国企效益,增强对公共财政的贡献力。坚持底线思维,正确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降低债务风险等级。
五是财经监督要从严从紧。加大对虚假财政收支、财务造假、违规举债等行为的财会监督力度。重点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推动完善财经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