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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结情况(第三十三批)
发布日期: 2022-05-07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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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9日,扬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三十三批信访件,共3件,截至5月6日已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三批 2022年5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JS202204280014 举报人前期反映扬州市广陵区大运河(扬州大桥至开发大桥)东岸,建有违建、煤场、物流、餐饮、商铺、废品收购站等,雨季临河路段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整改标准不高,仅封堵排查的8处污水横流点,抽吸填埋2处存在漫溢隐患的化粪池,拆除5处违建,要求2家持证废品收购站室内存放废品,并未对所有废弃、危险的地上附着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将此地改为滨河绿地 扬州市广陵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9日,广陵区包案领导带领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前期整改标准不高”问题。第八批(X2JS202204010014)交办件收到后,广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到现场调研督办、专题会商。属地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集中人力、物力拆违建、清煤场、取缔无证废品经营点,集中整改餐饮店、封堵隐患排口,迅速制定雨污分流方案,从根本上解决反映地段的突出环境问题。目前,周边群众对前期整改工作满意度较高。4月30日,广陵经济开发区向该地段周边群众发放调查问卷35份,33份满意,满意率94%。
    二、关于“废弃、危险的地上附着物”问题。经核查,反映地段已无废弃物,但有一栋无人办公的四层楼建筑,产权归扬州交投公司所有。经扬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公司鉴定,该办公楼是危房。
    三、关于“将此地改为滨河绿地”问题。根据扬州市政府关于《扬州市李典镇区、滨江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1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批复,扬州大桥至开发大桥(滨河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广陵区文旅集团已对运河沿线扬州大桥至开发大桥段栽种花草树木,打造了一条休闲漫道且长效维护管理。
部分属实 一、 广陵经济开发区已根据区危房办意见对该处危房设置“危房禁止进入”警示牌,严禁人员进入。待市政府关于《扬州市李典镇区、滨江产业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11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的批复实施后,彻底解决相关问题。
二、开发大桥(滨河路西侧)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广陵经济开发区将严格按照规划对该区域实施统一开发。
2 X2JS202204280041 扬州市宝应县恒通金属工艺厂,2020年省电镀行业整治中被要求拆除电镀生产线,2021年2月擅自投入生产,同年8月发生火灾,大量消防废水直排外环境,严重污染周边土壤;近几年该厂污泥均未规范处置,偷埋在新建仓库水泥地下及厂门外西侧(原为厕所,开挖10多米深,后用污泥填平),开发区修建道路下也埋有该厂污泥。未经场调及土壤修复,在原址翻建厂房,并改名为宝应茂源金属工艺有限公司,已投入生产。 扬州市宝应县 土壤      2022年4月29日,宝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宝应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核查。目前宝应县恒通金属工艺厂被责令停业。该厂从事大头针电镀,2016年编制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并经环保登记备案,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建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一、关于“扬州市宝应县恒通金属工艺厂2020年省电镀行业整治中被要求拆除电镀生产线,2021年2月擅自投入生产”问题。经查,该厂2020年5月被省级整治验收组初核认为其问题突出,难以按期完成整治,企业申请拆除整改并落实“两断三清”。整治销号后,该厂于2020年9月开始重建整改,2021年初5条镀锌、镍生产线(拆除前为7条)建成并进行生产调试,2021年8月该厂生产线因火灾烧毁。当年12月检查发现,该厂火灾发生后未报批环评擅自重建电镀项目,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扬环罚〔2022〕01-09号),并责令其停止建设。2022年4月12日查明,该厂已建成投产。
    二、关于“同年8月发生火灾,大量消防废水直排外环境,严重污染周边土壤”问题。经查,2021年8月12日该厂发生火灾,宝应生态环境局全程监督消防废水处理,消防废水没有直排外环境。4月13日,属地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厂北门西侧和南围墙外侧中部各采一个土壤样本。4月24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显示该厂北门西侧及南围墙外侧土壤质量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没有污染周边土壤。
    三、关于“近几年该厂污泥均未规范处置,偷埋在新建仓库水泥地下及厂门外西侧(原为厕所,开挖10多米深,后用污泥填平),开发区修建道路下也埋有该厂污泥”问题。经查阅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2019年以来该厂电镀污泥委托处置协议、台账记录详实,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处置量吻合。4月14日属地政府对该厂6个新建仓库内点位和厂区南北各1个点位(对比样)进行钻孔深约为2-3米采样,人工钻孔设备最大钻土的样品颜色为棕黄,表观质地为粘土样,无明显土壤污染特征。4月24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土壤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目前,属地政府已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安排钻土坦克车5月5日再次对厂门西侧和新建仓库6-10米的土质采样。
    四、关于“未经场调及土壤修复,在原址翻建厂房,并改名为宝应茂源金属工艺有限公司,已投入生产”问题。该厂火灾后进行重建,其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未变,
经论证,不属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规定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宝应县茂源金属工艺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宝应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审核发现其项目有电镀工艺,随后对其撤销备案。现场检查时,茂源公司无相关环评文件,但厂区仓库内有已完成的电镀产品及待加工的半成品,七条生产线里均有电镀槽液,废水处理设施里有废水,经查阅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该厂在2022年2月25日至3月11日期间已投入试生产,存在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一、针对恒通金属工艺厂在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宝应生态环境局已对其立案调查,查封其厂区电箱。属地政府正在制定拆除方案,预期3个月内完成。宝应生态环境局对拆除过程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同时依法注销该厂排污许可证。
二、宝应生态环境局将根据5月5日钻土坦克车采样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对该厂进行下一步处理;如果检测结果发现该厂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将开展后续风险评估、土壤修复工作。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政府,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发现违法问题及时查处,保证区域环境安全。
3 X2JS202204280072 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工业园,硅材料清洗加工行业,长期使用55%氢氟酸、浓硫酸、盐酸、工业用碱,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水、雨水管网,废水总氮及氟离子严重超标,天山泵站处水质总氮浓度经常超标,对向阳河、向阳水库及土壤造成污染;嘉利达洗料厂,环评违规,洗料设备车间不合规,酸碱池防腐措施不到位,酸碱水渗漏土壤,散发刺鼻异味,排放黄色废气。锦达、鑫邦、中泰、晶品、恒鑫、贝尔、首欣、京尚园、申威等企业排放废水总氮浓度超标。 扬州市高邮市     2022429日,高邮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送桥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会商督导。430-52日,高邮生态环境局、送桥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送桥镇工业园硅料清洗加工企业有9家,分别是扬州嘉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纳辰光电有限公司、扬州申威光电器材有限公司、扬州市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扬州明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扬州东邦光电有限公司、江苏京尚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锦达太阳能发展有限公司、扬州中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21月底已关闭)。目前实际从事硅材料清洗生产的8家企业中除明鑫公司无环评外,其余7家均有环评,其中申威、东邦2家公司未通过“三同时”验收。
    
一、关于氢氟酸、浓硫酸、盐酸、工业用碱问题。经核查,硅材料在浸泡过程中依形状进行酸洗、碱洗是工艺要求。
    
二、关于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水、雨水管网问题。经核查,8家公司生产废水进入配套的污水站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送湖西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8家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到位、无初期雨水收集池,部分初期雨水流入雨水管网,7家最终汇入向阳河,京尚圆公司排入北侧小河,只有嘉利达、明鑫、京尚圆污水处理站有脱氟、脱氮工艺,申威有脱氟工艺、无脱氮工艺,其余4家没有脱氟脱氮工艺。
    
三、关于废水总氮及氟离子严重超标,天山泵站处水质总氮浓度经常超标问题。经核查,8家生产企业工业废水接入污水管网都通过天山泵站提升至湖西污水厂处理。经调阅天山泵站总氮检测记录,202111月以来,总氮指标在21mg/L以上,大部分数据都超30mg/L的接管标准。
    
四、关于对向阳河、向阳水库及土壤造成污染问题。202252日高邮市环境监测站对向阳河、杨家涧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总氮指标为劣V类,氟化物在Ⅲ至Ⅳ类之间。8家公司未经收集的初期雨水对河道水质有一定影响,高邮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周边河道底泥采样监测。 经现场核查,向阳水库与向阳河落差在5米以上,正常情况下,上述企业初期雨水、接管污水无法对向阳水库产生影响。
    
五、关于嘉利达洗料厂,环评违规,洗料设备车间不合规,酸碱池防腐措施不到位,酸碱水渗漏土壤,散发刺鼻异味,排放黄色废气问题。经核查,嘉利达公司环评合规。该公司洗料设备车间为标准化厂房,地面使用环氧树脂漆防腐,上层铺设了PPR板材。酸、碱废水池均为玻璃钢材质地埋式构造,玻璃钢罐的制造标准为玻璃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耐腐蚀立式贮罐(行业标准JC/T 587-2012),出厂前已做反渗漏测试。该公司酸、碱废水池周边和地下均为混凝土浇筑,高邮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酸、碱废水池周边的土壤采样监测,样品正在分析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了解,该公司生产时车间内有气味,生产废气通过设施处理后高排,无色。
部分属实 一、高邮生态环境局:1、立案调查嘉利达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和新增产能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47号、60号),拟处罚款40.2万元,查封该企业超产生产线(扬环查(扣)字[2022]02-19号);2、立案调查纳辰公司贮存废酸未设置危废标志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48号),拟处罚款10万元;3、立案调查申威公司未验先投和新增产能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49号、61号),共拟处罚款40.2万元,查封超产生产线(扬环查(扣)字[2022]02-20号);4、立案调查鑫邦公司打磨车间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50号),拟处罚款1.61万元,查封该公司打磨车间(扬环查(扣)字[2022]02-15号)并责令拆除;5、立案调查明鑫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51号),拟处罚款2.04万元,查封其硅料清洗车间(扬环查(扣)字[2022]02-16号)并责令拆除;6、立案调查锦达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64号),拟处罚款1万元;7、立案调查东邦公司硅料清洗项目未验先投未进行排污登记违法问题(扬高环立[2022]52号、扬高环立[2022]65号),拟处罚款共计41万元,查封其生产设备(扬环查(扣)字[2022]02-21号);8、立案调查京尚圆公司未验先投违法问题(立案号:扬高环立[2022]62号),拟处罚款25万元。
二、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会同高邮生态环境局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停止使用新增非法生产设施,6月底前拆除清场或完善审批手续;督促8家硅清洗企业5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水排口规范化整治,安装在线视频、监测监控设备;7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改造,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督促5家无废水脱氟、脱氮工艺的企业8月底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湖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氟化物、总氮监测,并对企业周边河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下一步根据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周边水体污泥监测结果,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四、送桥镇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举一反三,加强环境网格管理,进一步加密硅料清洗行业日常巡查,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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