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扬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八批信访件,共10件,截至5月1日已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八批 2022年5月1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210090 | 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利群超市旁的聚龙湾休闲中心,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 扬州市邗江区 | 噪音 | 2022年4月22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双桥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聚龙湾休闲中心”于2022年2月停业并搬离,其经营场所产权单位为双桥街道武塘社区,承租使用单位为利群超市。利群超市拟对该场所再次转租,目前正委托江苏新希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改造施工。当日共对该场所进行3次检查,其中2次为夜间,检查时均未施工,现场未能监测。经查,该场所施工面积约2000平方米,施工在室内进行,场所内内堆积有装修垃圾,利群超市未办理室内施工许可证,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降尘处理不到位。经了解,夜间施工扰民主要是清理转运渣土、装潢废料时发出的噪声。 |
属实 | 一、双桥街道办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扬邗双责令【2022】0427001号),责令该工地停止施工,并针对其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扬邗双立[2022]002号),拟处罚款0.5万元。要求该工地取得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经属地政府现场核查后,按规定时间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二.双桥街道办要求施工单位经审批复工前完成施工围挡安装,施工期间及时清理垃圾,并落实进出车辆、路面清洗措施,严防扬尘污染。街道、社区将加强跟踪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无 |
2 | D2JS202204210084 |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化粪池污水直排43栋前的景观河,导致河水发臭。 | 扬州市仪征市 | 水 | 2022年4月22日,仪征市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反映的“奥林匹克花园”实际为仪征市真州镇“万博·奥林匹克花园”小区,经调查,该小区内部已实施雨污分流,小区生活废水经内部管道收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反映的“景观河”属小区内部水系,为小区雨水排放渠道(平均口宽约1.5米),高水位时小区内部雨水通过排放渠经管道溢流,排放至外部公共雨水管网。经现场排查,反映的小区化粪池、内部污水管道与公共污水管网连接无异常,检查发现部分小区业主私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道,导致污水进入小区水系,景观河水质感官较差。 | 部分属实 | 一、仪征市住建局已安排市政排水管网养护单位协助小区物业对万博·奥林匹克花园雨污水混流点进行排查改造,将进入雨水管道的污水引入污水管道,防止污染小区内部水系,截止2022年4月27日已完成改造,经监测小区景观河水水质达地表水III类水标准。后期,将持续开展跟踪监测,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二、仪征市住建局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无 |
3 | X2JS202204210057 | 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园区至今无规划环评,且建有大量重污染企业,污水接管率较低,关门停产应对检查 | 扬州市高邮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22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龙虬镇政府和生态环境、自规、水利等部门专题会商、调查核实。反映的“扬州市高邮经济开发区”实际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内包含“省级高邮经济开发区”(简称:省级高邮开发区)、“高邮市电池工业园”(简称:电池园)、“秦邮经济新区”(简称“秦邮新区)3个工业区。其中,省级高邮开发区1993年由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电池园2011年由扬州市政府、原江苏省环保厅批准设立,秦邮新区2012年由高邮市政府批准设立。反映的“龙虬环保产业园”实际为“高邮市环保产业园”(简称:高邮环保园),2016年由高邮市政府批准设立。 一、关于“扬州市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园区至今无规划环评”问题。2006年,省级高邮开发区规划环评获得原省环保厅批复;2017年,该区规划跟踪环评通过原省环保厅审核。2012年,电池园规划环评通过原省环保厅审查;2021年,电池园规划跟踪环评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复函;2013年,秦邮新区规划环评通过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查;2015年、2020年,秦邮新区两次调整后的规划环评均通过高邮环境部门审查。高邮经济开发区内三个工业区均编制了规划环评并通过审核。经调查,电池园新一轮开发建设规划已完成编制,须加快编制报批规划环评。 二、关于“建有大量重污染企业”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家,根据重污染行业定义和国家排污许可名录,共有重污染行业企业17家,其中省级高邮开发区1家、电池园12家、秦邮新区3家、园区外1家,17家企业均通过环评审批、环保验收和排污许可。因电池园产业定位为蓄电池研发制造,该企业重污染企业较为集中。 三、关于“污水接管率较低”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已铺设约78公里污水管网(主次干道全覆盖),区域内省级高邮开发区涉水企业数60家、电池园涉水企业13家、秦邮新区涉水企业21家,已全部接管。其中电池园内企业含铅废水经各自厂区预处理和电池园污水站再次集中处理后排放,不含铅生活污水经各自厂区预处理后接管排入区域污水厂集中处理。 四、关于“停产应对检查”问题。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均较正常,无关停企业。4月17日凌晨,高邮市发现一名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因部分区域管控,部分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自2022年4月17日停产,未发现应对检查停产情况。 五、关于“龙虬环保产业园同样存在诸多环保问题”。高邮环保园规划环评于2018年7月经原高邮市环保局审查(邮环[2018]61号);2019年,因园区规划范围调整,修编了《高邮市环保产业园控制详细规划》并通过高邮生态环境局审查(邮环(2019)58号)。因园区产业定位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行业,园区内10家工业企业中有8家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环保园已全覆盖铺设污水管网10098米,园区内10家企业废水均已接管排放。环保园内除1家企业因《危废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未生产外,其余企业均正常生产。 |
部分属实 | 一、高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加快电池园环评编制进度,尽快完成报批稿编制并提交评审;强化园区环境网格监管并做好信访协调维稳工作。 二、龙虬镇政府加强环保产业园区污水管网的日常巡查管护;强化环境网格管理,督促园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正常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加大对经济开发区和环保产业园企业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治污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及时发现并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4 | X2JS202204210050 | 扬州市高邮市汤庄镇丹阳村,原高邮市振阳化工厂,2007年关停,该厂建筑物及化工设备仍未清理,周边空气中经常弥漫化学异味。 | 扬州市高邮市 | 大气 | 4月22日下午,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汤庄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原高邮市振阳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原振阳化工)成立于1986年,曾从事染料中间体生产销售,2007年6月该企业倒闭停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民间借贷纠纷离开本地无法联系,2008年10月,汤庄镇政府和原高邮市环保局牵头完成了该厂遗留生产废水和杂物处理。 一、关于“该厂建筑物及化工设备仍未清理”问题。原振阳化工厂区已废弃多年,杂草丛生,大部分厂房已破损坍塌,残留部分锈蚀、支离破碎的生产设备。弃用锅炉房内遗留1台2吨锅炉;弃用生产厂房内遗留规格不一的反应釜12个、储罐5个,内部均无物料,表面已完全锈蚀;弃用厂房外遗留压滤机1台;厂区西南角有3个小水池,池内有少量积水;厂区西北角为原企业废水处理站用房顶部破损,站房内有杂草和少量积水。4月23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原振阳化工厂区所有积水点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积水中原企业特征污染因子均未检出。 二、关于“周边空气中经常弥漫化学异味”问题。经现场排查,原振阳化工厂区周边未感知刺激性气味。经走访调查,附近双屏村七组5户村民均表示日常生活中未闻到刺激性气味;高邮市生态环境局4月27日对原振阳化工周边开展大气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
部分 属实 |
一、高邮市汤庄镇政府已于4月26日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原振阳化工拆除方案并报高邮生态环境局备案后,组织专业机构对厂区内遗留的生产设备、破损装置进行拆除,对相关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计划5月5日前完成方案编制,5月8日前通过专家评审,5月9日组织清理场地、启动拆除工作。 二、高邮市汤庄镇政府在厂区拆除清理后,将牵头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遗留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规范落实后续管控措施。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原振阳化工周边大气监测结果开展相应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原厂区拆除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高邮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拆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 |
无 |
5 | X2JS202204210029 | 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北路东侧、气象局西南侧,原新型建材公司内设有多家散乱污小作坊,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和一家无名塑料回收站,从事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回收,桶内残留化学品跑冒滴漏严重,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收购的废旧机械进行装卸、切割等作业时,噪声扰民;园艺制作厂,露天喷漆,异味扰民。 | 扬州市仪征市 | 土壤,噪音,大气 | 2022年4月24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真州镇政府和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自规、城管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新型建材公司”实为“仪征市永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永兴建材),该企业原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造,2012年10月关停,2013年至今仅开展土地及厂房出租经营。永兴建材厂区内“两家废品回收站”实为“仪征市真州镇如意废品收购门市部”和“伟业废品收购站”,调查未发现有“塑料回收站”;另厂区内有2家瓷砖加工点(仪征市精诚建材经营部、于某瓷砖加工作坊)和3家钢管脚手架出租服务单位(仪征市士云钢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真州镇福星鑫源钢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友达架业有限公司),场内经营户除“于某瓷砖加工作坊”外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针对该区域“散乱污”突出问题,仪征市已于2022年3月中旬责成属地真州镇政府牵头协调市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整治,督促各业户限期清场搬离,目前正在推进。 一、关于“两家无名废品回收站和一家无名塑料回收站,从事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回收,桶内残留化学品跑冒滴漏严重,渗漏地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问题。4月22日、23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废品收购站均按要求停止经营,废旧物资已全部清场,生产设备尚未拆除;场地内未发现有废旧油漆桶和化工原料包装桶,以及违规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等隐患问题,现场排查未发地面有化工物料残留迹象和异味;3月下旬属地联合执法整治时,也未发现上述问题。经真州镇走访,院内其他经营户和周边部分居民均表示未发现上述现象。 二、关于“收购的废旧机械进行装卸、切割等作业时,噪声扰民”。经调查,清理整治前两家废品收购站均主要从事废钢筋、钢管的回收切割和打包装载,现场排查地面无明显油迹,未发现有废机械油存放,两家单位在前期生产中切割、装卸作业的噪声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园艺制作厂,露天喷漆,异味扰民”问题。经查,未发现永兴建材厂区内有园艺制作厂,也未发现有从事喷漆作业的单位。反映的“园艺制作厂”应为“仪征市新城镇朗嘉铁艺销售部”,主要从事铁艺加工,已于2020年12月从该厂区搬离。经走访该处租赁户,仪征市新城镇朗嘉铁艺销售部搬离前曾有过露天喷漆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真州镇政府将结合低效土地整治,责令永兴建材主动督促院内各经营单位开展清场搬离;责令两家废品收购站2022年5月底前完成对相关设备拆除并搬离,期间不得在原地继续从事生产经营;责令仪征市精诚建材经营部、于某瓷砖加工作坊、仪征市士云钢管租赁服务站、仪征市真州镇福星鑫源钢模租赁服务站及仪征市友达架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底前清场搬离。 二、2022年4月24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仪市监责改〔2022〕010104号),责令于某瓷砖加工点立即停止瓷砖加工销售等无照经营活动。 |
无 |
6 | D2JS202204210043 | 扬州市邗江区马太路梅岭中学附近的一处废弃院内,存在一个黑臭水塘 |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 水 | 4月22日下午,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召集梅岭街道办和区应生局、综合执法局开展现场核查和整改部署。反映的“废弃院”权属扬州大学(原江苏商业专科学校1989年征用),拟作宿舍区配套幼儿园用地,目前未启建。该院位于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太平组(梅山岭中学东侧约150米),院子四周有围墙,总面积约2.7亩。院内西侧为低洼空地,地面有防尘网覆盖;东北侧有1住户,住房3间(约100平方米);东南侧有多个连片混凝土废弃金鱼池(约900平方米)。经调查,反映的“黑臭水塘”实际为院内西侧低洼空地,低于地面0.6-0.8米,面积约1亩,该低洼空地块雨天容易积水,紧邻南侧院墙外有居民生活污水穿过院墙排入该低洼空地。 | 部分属实 | 一、瘦西湖景区梅岭街道迅速制定落实整改方案,计划用沙土填平反映的院内低洼空地,并用防尘网实施覆盖;对南侧院墙外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去向实施改造,就近接入城市污水管网,5月1日上述整改已全面完成。 二、4月22日晚,梅岭街道便益门社区工作人员对周边10户居民展开走访,将整改方案和居民进行解释和沟通,居民均表示对整改方案满意。 |
无 |
7 | D2JS202204210033 |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古津路,新概念光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生产时均排放废气,异味、噪音扰民;中海运河丹堤一期与二期中间河道,水体黑臭。 | 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大气,噪音,水 | 2022年4月22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案领导召集开发区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和施桥镇政府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查调查。反映的新概念光气等5家企业位于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津路东侧,路对面为中海运河丹堤一、二期居民小区。反映有新概念电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4家企业均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根据相应要求取得了排污许可或进行了登记。反映的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处于环评报批阶段,尚未生产。 一、关于“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古津路,新概念光气、璨扬光电、乾照光电、西安交大科技园、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生产时均排放废气,异味、噪音扰民”的问题。反映的西安交大科技园内主要为科技研发及办公企业,距离中海丹堤小区较远,2011年建成至今仅接到关于该企业的环境投诉2件,居民走访和业主代表见面均无人提及西安交大科技园环境问题。反映的扬州海容家电部件有限公司尚未建成投产。反映的璨扬光电和乾照光电为LED芯片制造企业,新概念电气为电网设备制造企业,上述企业均为室内生产、均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所在区域主要废气种类为有机、酸碱废气以及风机运行噪声,日常监管和本轮督察以来曾多次接办类似信访,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均及时开展现场检查,并多次进行水、气、声系统监测,上述企业历次污染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经测量,乾照光电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新概念电气和璨扬光电生产车间分别距离最近居民楼外立面110m、170m、150m、145m,企业与小区距离较近,确实存在废气、噪声“达标扰民”情况。2022年4月26日对上述企业再次进行系统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二、关于“中海运河丹堤一期与二期中间河道,水体黑臭”的问题。据调查,中海丹堤1期和2期之间的“无名河”东端连接周庄河,西端阻断,河体自净能力较差。现场核查时该河道感官无异味,未发现水质发黑情况。2022年4月26日对“无名河”水体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数据正在分析。 |
部分属实 | 一、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本轮督察前期交办问题的核查情况,持续跟踪督促乾照光电加快实施新一轮环境治理,4月18日乾照光电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封闭收集处理、危废库废气收集处理和风机减震等治理整改已如期完成,目前已委托专业单位进场测绘,拟对噪声源进一步开展深度治理。 二、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在针对对西安交大科技园16家小型生产企业进行的全面排查,排查结束将针对相关问题依法进行后续调查处理。 三、扬州经开区和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将针对古津路周边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并依法查处。 四、扬州市经开区针对中海丹堤等小区门前的古津路污水管网老化、雨污分流不彻底,易导致污水漫溢、散发异味等问题,正在实施翻建和雨污管网改造建设,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 五、扬州市经开区河长办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加强中海运河丹堤小区周边河道巡查,定期加强河道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对策,确保河道水质稳定改善。 |
无 |
8 | D2JS202204210013 | 扬州市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天富龙化工厂、森中虎门业、贝斯特化工厂,经常夜间排放刺鼻废气。检查期间会临时停产。 | 扬州市仪征市 | 大气 | 此件与本轮督察第四批D2JS202203280072、第九批X2JS202204020025、第十三批D2JS202204060054和第二十七批D2JS202204200073号交办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2022年4月22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刘集镇政府和仪征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天富龙化工厂、森中虎门业、贝斯特化工厂”实为“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均位于刘集镇盘古工业集中区,建设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均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均配套建有废气治理设施并按要求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 一、关于“经常夜间排放刺鼻废气”问题。4月22日晚现场检查时,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静电除雾装置和废水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采样监测,检测数据符合相应排放标准;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因空压机故障未生产,经了解该企业4月21日起停产,预计4月26日恢复生产,因仪征发生新冠疫情至今未复产;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于4月6日因前期检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被刘集镇政府责令停产整治,并对其铸造车间采取了断电措施。当日夜查三家企业均未闻到异常气味,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刘集镇镇区范围内夜间确有异味,分析该问题应与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污染叠加、部分企业废气收集不完全和夜间大气扩散条件等相关。 二、关于“检查期间会临时停产”问题。2022年3月31日、4月7日、21日和22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2022年4月7日晚、8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4月22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2022年4月3日、5日,刘集镇政府会同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均正在生产;4月22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 |
部分属实 | 一、仪征生态环境局已对前期发现的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未依证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预计5月20日前完成;对扬州天富龙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下达书面责改,目前该企业正在实施废水处理设施加盖改造(环评未明确收集措施,结合废气治理实际要求企业提升改造),限期5月31日前完成。 二、仪征市生态环境局待扬州贝斯特铸造有限公司和仪征森中虎木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立即对其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发现超标排污严格依法查处。 三、刘集镇政府认真落实环境网格监管责任,加大对盘古工业集中区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镇已委托专业技术单位,计划2022年5月15日前对盘古工业集中区开展为期5天的VOCs精细化走航监测,系统排查解决废气污染治理方面的问题。 四、刘集镇政府会同自规、生态环境部门全面排查盘古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产排污状况、接管情况;审查集镇规划与工业集中区规划相容性和符合性、入园企业及建设的各类居住小区的规划符合性。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盘古工业集中区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
无 |
9 | D2JS202204210011 | 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水泗社区鹅村、姜庄村,大溪河等沿河数十户人家,生活污水及排泄物直排河道,污染河流。 | 扬州市宝应县 | 水 | 4月22日上午,扬州市宝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射阳湖镇政府和县水务等部门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射阳湖镇“水泗社区、鹅村、姜庄村”为原水泗乡(已撤并)集镇区域,该区域“姜天河”沿线居民较多,“姜天河”与反映的“大溪河”连通。 关于“沿河数十户人家,生活污水及排泄物直排河道,污染河流”问题。经排查,反映区域的姜天河沿岸共有74户居民,均为村民自建房,该区域尚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沿河居民生活废水排入姜天河,水面漂浮有部分生活垃圾。沿河街道共有3座公共厕所,其中1座污水由村级处理设施收集处理,2座所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田肥,现场排查未发现厕所粪水入河迹象。姜天河与大溪河连通形成活水水系,根据宝应生态环境局2022年1至4月份对大溪河朝阳大桥断面的监测数据,该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4月23日,宝应生态环境局对大溪河、姜天河水质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正在分析。 |
部分属实 | 一、射阳湖镇政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和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以及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污水收集率和治理率。目前,该镇已建成污水收集主管网26.5公里,延伸至水泗片区的支管网建设工程已进入招标阶段,预计2022年6月份开工建设,10月底前建成试运行;反映的区域现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座,为根本解决姜天河沿线生活废水入河问题,射阳湖镇计划立即对沿河住户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建设工程开展调研、规划,并抓紧推进工程招标和施工,计划2022年底建成姜天河沿线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并接入水泗片区支管网,经验收合格后立即投入使用。 二、射阳湖镇政府落实河长制责任,4月22日完成了姜天河河道及沿岸垃圾排查清理,后续将压实长效管护责任,持续开展河道清洁和日常管护,加强对沿河住户的环境卫生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转运机制,严防垃圾入河。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大溪河朝阳大桥断面定期监测,并结合近日大溪河、姜天河水质监测结果,及时推进相关问题整改,保障区域水质改善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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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JS202204210007 | 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天山工业园,嘉利达等数家石料加工厂,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清洗硅料,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流,最终流入水库,氟离子、总氮超标,检测报告造假。 | 扬州市高邮市 | 水 | 4月22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送桥镇政府、高邮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和会商督导;4月23、24日,高邮生态环境局送桥镇政府开展现场排查。反映“送桥镇天山工业园”内共有硅料清洗加工企业7家,目前实际在产的企业共6家、已取缔1家。1、扬州市嘉利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利达公司)清洗加工硅材料项目环评通过环保审批,进行了排污登记,未经环保验收;2、扬州纳辰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纳辰公司)硅材料清洗加工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进行了排污登记;3、扬州申威光电器材有限公司(简称:申威光电)单晶硅等生产项目通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未经环保验收;4、扬州市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鑫邦公司)硅料分拣项目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通过审查登记,进行了排污登记;5、扬州明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明鑫公司”)硅料清洗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登记;6、扬州东邦光电有限公司(简称:东邦光电)硅料清洗项目通过环评审批,未经环保验收和排污登记;7、扬州中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泰新能源)单晶硅生产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登记,但硅料清洗车间未经环保审批、验收,2022年1月已关停取缔到位。 一、关于“实际生产内容与环评不符”问题。高邮生态环境局组织技术专家对照企业环评和实际生产内容,对6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核查发现:嘉利达公司新增1个泡料车间和2台烤料机,申威光电新增掏籽晶、打磨等生产设备,鑫邦公司新增1个打磨车间;明鑫公司存在“未报批环评擅自建成投产”违法行为。其余企业生产内容与环评一致, 二、关于“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清洗硅料” 问题。经核查,嘉利达公司使用氢氟酸、硝酸、浓硫酸、盐酸,纳辰公司、申威公司、明鑫公司均使用氢氟酸、硝酸,东邦公司使用氢氟酸、硝酸和盐酸。鑫邦公司生产仅使用片碱,不使用酸。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硅料在浸泡、清洗过程中正常需要使用酸,各用酸企业相应工段均配套建有酸雾治理设施,废酸均纳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检查发现纳辰公司贮存废酸未设置危废设别标志。调阅各用酸企业原料酸进货台账、票据和质检报告,未发现违法使用废酸问题。 三、关于“废水未经处理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河流,最终流入水库”问题。经调查,6家企业均建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并接管排放,现场核查时因停产未能取样监测排查,均未发现异常排口。检查发现,6家企业均存在清洗废水收集不完全、雨污分流不到位、初期雨水未收集,部分废水可能经雨水排口排入周边水体问题。经送桥镇政府走访,周边居民反映未发现相关企业大量偷排废水现象,有时发现有少量废水从雨水口流出。4月27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对湖西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周边的向阳水库及河流进行了跟踪监测,结果正在分析。 四、关于“氟离子、总氮超标,检测报告造假”问题。经核查,除明鑫公司(非法项目)、申威光电(排污许可证管理)外,其余4家企业均进行排污登记,无污染物自行监测要求及相应的监测报告。调阅纳辰公司环保自主验收和申威光电自行监测报告,相关污染物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初步调查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符合相关要求,针对监测报告造假问题正在委托专业单位审核。经查,6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均无针对性脱氟、脱氮工艺(仅1家刚建成相关处理工段),无法确保氟离子、总氮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一、高邮生态环境局已针对嘉利达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和新增产能“未批先建”违法问题立案调查(立案号:扬高环立[2022]47号、60号),拟处罚款40.2万元,同时对该企业相关生产线采取查封措施(扬环查(扣)字[2022]02-19号);已针对纳辰公司“贮存废酸未设置危废标志”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48号),拟处罚款10万元;已针对申威公司“未验先投”和新增产能“未批先建”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49号、61号),共拟处罚款36+4.2万元,对其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2022]02-20号);已针对鑫邦公司“打磨车间未批先建”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50号),拟处罚款1.61万元,对其打磨车间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2022]02-15号),并责令拆除车间;已针对明鑫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51号),拟处罚款2.04万元,对其硅料清洗车间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2022]02-16号),并责令其拆除该车间;已对东邦公司硅料清洗项目“未验先投”和“未进行排污登记”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扬高环立[2022]52号、扬高环立[2022]65号号),拟处罚款36+5万元,对其实施了查封(扬环查(扣)字[2022]02-21号)。 二、送桥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会同高邮生态环境局督促有新增非法项目的企业停止使用相关生产设施,并于6月底前拆除清场或完善审批手续;督促5家无废水脱氟、脱氮工艺的企业于8月底前完成废水处理设施改造;督促6家硅清洗企业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水排口规范化整治,并分别安装视频监控、流量计和PH在线监测设备,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改造。 三、高邮生态环境局加强对6家硅清洗企业执法监管,企业复产后及时开展执法监测和后续跟踪监测,加大夜间、雨天突击检查力度,深挖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根据对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周边水体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处理相关问题。 四、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环境网格管理,特别要针对6家硅清洗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去向、废酸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密日常巡查监督,督促企业守法排污、达标排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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