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3日,扬州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九批信访件,共9件,截至4月22日已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十九 批 2022年 4 月 2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120004 |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扬州贝尔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厂),回收的危险废物(液体)未经处理直接倾倒在南、北两个厂区内,并使用挖掘机将受污染泥土挖走。 | 扬州市江都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3日,江都区郭村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到扬州贝尔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有机溶剂的分离提纯,项目分两期建成,先后通过原江都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江环发〔2005〕114号、120号)。2020年11月,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同意“在役化工装置改善安全条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扬环审批〔2020〕22号)。2019年12月,该公司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1277640626XW001V),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关于“企业回收的危险废物(液体)未经处理直接倾倒在南、北两个厂区内,并使用挖掘机将受污染泥土挖走”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南厂区7个精馏塔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南、北厂区生产区域已硬质化,仅南厂区原车棚域及北厂区花圃区域(共70平方米)有裸露地面,没有发现危险废物直接倾倒的痕迹。 经查看2020年至今的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台账、出入库记录,该公司接收的危险废物均执行网上转移报告制度,危废接收、处置及贮存量平衡。江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公司的南、北厂区裸露地面布设6个点位采集土壤样品;同时对处理后废水、东侧龙耳河河道、南厂区无组织废气及精馏塔废气处理设施进行采样监测,样品正在分析中。2020年、2021年,江都生态环境局根据上级交办的举报填埋点,花费约25万多元在该公司厂区12个点位开挖采样,检测结果没有发现倾倒填埋危废行为。2010年12月该公司库区发生火灾,消防水及混入消防水中的化工物料收集暂存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内。2013年初该公司将初期雨水收集池填埋后作为车棚使用。2021年1月,该公司意识到之前填埋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可能存在污染,主动开挖清理出9袋(7.96吨)废物,经鉴定属危险废物,6月8日委托中新苏伊士环保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焚烧处置。6月18日委托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开挖地块清理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随后对开挖地块周边土壤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土壤作为北厂区景观用土。 |
部分属实 | 一、江都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的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4(D)27号),拟处罚金1.45万元,责令该公司5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江都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和查处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环评及许可条件,规范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经营活动。 三、江都区郭村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一线网格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督促其及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严防环境污染。 |
无 |
2 | D2JS20220 4120009 |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杨天路北侧,盐城的一家公司私自在此处掩埋 100 吨工业固废,异味扰民。 | 扬州市邗江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3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甘泉街道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会商督查。 关于“甘泉街道杨天路北侧,盐城的一家公司私自在此处掩埋 100 吨工业固废,异味扰民。”问题。13日下午、14日全天,邗江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甘泉街道先后组织各村、社区约180人次对扬天路沿线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查,扬天路两侧甘泉街道辖区2公里范围内15个疑似点位没有发现掩埋工业固废,仅扬天路北侧甘泉社区好又多超市东侧有一处动土迹象。通过调阅国土部门卫星图斑,甘泉社区好又多超市东侧有一处农田久未耕种、杂草丛生,被卫星拍成非粮化耕地,要求全面整改。近期甘泉街道组织力量对该地段进行清理、覆土作业,覆土源自甘泉街道久盟安置小区工地的纯黄土。现场看到挖掘机正在整平、做埂作业,没有掩埋工业固废。 |
部分属实 | 邗江区甘泉街道办事处将严格落实属地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 无 |
3 | D2JS20220 4120046 |
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 60 号马路对面的扬州文化艺术学校食堂,设备噪音、油烟扰民。2018 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曾反映过,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 | 扬州市邗江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3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生态环境局、双桥街道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检查。扬州文化艺术学校位于扬州市四望亭路南侧433号,东侧为旺庭巷,南侧为旺庭公馆小区,西侧为文艺苑小区。该校食堂位于该校东南侧F楼一楼,离最近居民住宅约35米。 一、关于“扬州文化艺术学校食堂设备噪音、油烟扰民”问题。该校食堂四楼楼顶安装了两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和大楼排风机隔声房;地下一楼浴室安装了四台排风机,正常使用2台,每天上午9-10时通风换气。经现场查看,噪声主要来源为排风机。食堂运行时段为早上5-6时、上午9-11时、下午16-17时,有油烟产生。4月14日,在该校排风机等声源设备正常开启、食堂运行时段,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校食堂油烟及西、南侧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表明,食堂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符合一类区昼间噪声排放标准。 二、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曾反映过,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问题。2018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曾接到反映该食堂排风机和排练区打击乐器噪声扰民的交办件。当时邗江区环境监测站对该校边界噪声进行了监测,其东、南边界噪声值超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一类区标准,原邗江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罚金2万元。该校立行立改,用变频电机调节排风机风量、在管道出口安装格栅、新建排风机隔声房;调整打击乐器教室位置并采用隔声板降噪。2019年4月销号复测,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为防止问题反弹,邗江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校的日常监管。2020年7月、2021年6月,分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校厂界噪声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均符合厂界环境噪声排放一类区标准。 |
部分属实 | 一、邗江生态环境局责令扬州文化艺术学校每季度至少对油烟净化器维护和清洗一次,做好台账记录。4月20日前完成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调试联网;4月底前为浴室排风机加装隔音罩。责令该校进一步对排风机消声降噪,加强设施维护,及时关闭打击乐器教室门窗,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邗江区双桥街道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定期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
无 |
4 | D2JS20220 4120058 |
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干八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侧的无名砂石料厂无环评,挖取河里几十万吨砂石,在河东侧基本农田上堆放砂石和生产机器。 | 扬州市邗江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3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蒋王街道、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检查。 一、关于“无名砂石料厂无环评”问题。经查,反映的邗江区蒋王街道干八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侧“无名砂石料厂”,实为扬州市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配套的临时土方堆场。乌塔沟是扬州主城区西部防洪屏障,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是扬州市城市防洪圈的“闭环工程”。甘八路与文汇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堆场是乌塔沟综合整治工程邗江区境内6处弃土临时堆放场之一,为工程清淤“淤泥堆放、干化”服务,不是砂石料厂。 二、关于“挖取河里几十万吨砂石,在河东侧基本农田上堆放砂石和生产机器”问题。经查,乌塔沟东侧、文汇西路南侧为一般农用地,不是基本农田,以前曾种植经济作物。2020年10月,扬州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乌塔沟河道整治出淤需要,与蒋王街道办悦来村签订弃土临时用地租赁合同用于围堰放淤,合同面积59.65亩,实用45亩。现场查看时,堆场没有施工,土堆用防尘网覆盖,没有砂石堆放。生产机器是临时存放的清淤工程所用机械。 |
部分属实 | 一、4月13日下午现场检查时,邗江区蒋王街道责令扬州水利建筑工程公司立即覆盖现场裸土,目前现场裸土已全部覆盖。 二、扬州水利建筑工程公司4月18日已完成出土,并将弃土转运至仪征砖瓦厂,4月19日开始复垦。 |
无 |
5 | D2JS202204120062 | 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国庆村与江宁村宁启铁路南侧的搅拌站、洗沙场(王姓老板),污水排入东侧河流,无环评手续,非法占用500亩农田建设厂房,露天堆放十几万吨砂石和建材。 | 扬州市仪征市 | 水 | 该件与第九批D2JS202204020085信访件基本重复,为重复信访件。2022年4月13日,仪征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新集镇政府和仪征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再次到现场调查。反映的“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国庆村与江宁村宁启铁路南侧的搅拌站、洗沙场(王姓老板)”实为江苏思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奇农业”),法定代表人并非王姓。思奇农业的混凝土搅拌、砂石粉碎洗选项目和租赁思奇农业土地的扬州杰鸿建筑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鸿建材”)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均未进行环保审批、验收,没有取得排污许可。 一、关于“污水排入东侧河道”问题。现场检查时,搅拌站、洗沙场生产设施已拆除到位,无废水排放。之前检查时虽然未发现废水排放,但有水流从洗沙场蓄水池流入东侧河道的痕迹。4月4日,仪征环境监测站已对该公司东南侧积水和东侧河道采样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思奇农业建设的混凝土搅拌项目、砂石粉碎洗选项目和租赁思奇农业土地的杰鸿建材建设的建筑施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均无环评手续。仪征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6月、2022年1月、2022年3月立案查处杰鸿建材建筑施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未批先建”、思奇农业混凝土搅拌项目“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完全覆盖、未批先建”和砂石粉碎洗选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罚金已缴纳到位。 三、关于“非法占用500亩农田建设厂房”问题。经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该地块位于仪征市新集镇江宁村邢庄组,对照仪征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反映的厂房及砂石建材堆放所用土地均为新集镇江宁村村集体采矿用地,其中建设用地20.75亩,没有违法占用农用地问题。 四、关于“露天堆放十几万吨砂石和建材”问题。该“露天堆放”的责任单位是杰鸿建材。4月4日检查时,杰鸿建材露天堆放的约2万吨砂石材料覆盖绿色防尘网并使用洒水车降尘作业。4月13日再次检查时,露天堆放的砂石材料已全部清运,场地也已平整,并覆盖绿色防尘网降尘。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2日,思奇农业建设的砂石粉碎洗选项目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清运,杰鸿建材露天堆放的砂石材料和拆除下来的生产设备也已清运到位。场地已平整,同时覆盖绿色防尘网降尘。 二、2022年4月6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杰鸿建材“未清运的物料(石粉)覆盖不完全”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2022〕03-60号),拟处罚1.9万元。 三、仪征生态环境局将持续跟踪思奇农业和杰鸿建材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新集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问题反弹,2022年底前完成该地块实施复垦工作。 |
无 |
6 | D2JS202204120080 | 扬州市施桥镇汪家村朱庄组,村民鱼塘被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村中仅一处鱼塘存在该情况),反映多年未解决。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3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案领导带领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属地施桥镇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 一、关于“村民鱼塘被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经现场检查,有几棵树倒在塘中,水面有浮萍覆盖和少许塑料袋。4月19日、20日施桥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河塘水样采样监测,数值显示氨氮指标在Ⅲ类-Ⅳ类波动,其余指标达Ⅰ类水质。 二、关于“反映多年未解决”问题。经查阅12345及污染防治攻坚平台信访记录,仅2022年1月有一件关于该鱼塘的信访。4月19日,施桥镇工作人员走访居住在鱼塘周边的居民,被访村民均表示该鱼塘为村民张某开挖、占用,2008年拆迁后一直未作为鱼塘使用,没有反映多年未解决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政府立行立改,立即安排人员清理鱼塘及周边道路,打捞浮萍及水中枯树枝,清理出的杂物全部转运处置。 二、施桥镇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引导村民规范贮存垃圾;同时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无 |
7 | X2JS20220 4120003 |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蜀冈怡庭南侧,2020 年润扬北路建设高架桥,目前已完工,将蜀 冈南路东西两侧的限高架拆除,渣土车、大型厢货车、工程车行驶噪音严重扰民。要 求恢复限高架。 |
扬州市邗江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4日,邗江区分管领导带领西湖街道、区攻坚办相关负责人实地调研、现场办公。 关于“润扬北路建设高架桥,将蜀冈南路东西两侧的限高架拆除,渣土车、大型厢货车、工程车行驶噪音严重扰民,要求恢复限高架”问题。经现场核查,蜀冈南路实为怡庭南路,位于润扬北路高架桥施工红线中,应施工要求拆除了2.2m限高架,部分渣土车、大型厢货车、工程车途径该路段,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
属实 | 一、邗江区西湖街立行立改,怡庭南路东西两侧2.2m限高架已于4月21日恢复。 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该路段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加强道路巡查,整治渣土车、大型厢货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
无 |
8 | X2JS202204120004 | 扬州市宝应县氾水镇,星瑞生物科技收购原氾水镇成庄肠衣厂后扩建,生产过程中散发恶臭,生产废水直排,经常偷倒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 | 扬州市宝应县 | 大气,水 | 该信访件与第十二批X2JS202204050024信访件“异味扰民”、“偷排废水”问题内容相同,新增反映固废方面内容。2022年4月13日,宝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氾水镇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再次到现场核查。4月16日,宝应生态环境局对成庄肠衣厂固废管理开展了进一步调查。反映的“氾水镇成庄肠衣厂”实为“宝应县成庄肠衣厂”(简称“成庄肠衣”)、星瑞生物科技实为“扬州星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瑞生物”),都从事肠衣、肝素钠等生产,均建有水、气污染防治设施。成庄肠衣2016年编制了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并通过登记备案,2019年9月获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236821518925001R),有效期至2022年9月;星瑞生物2021年6月24日获得宝应生态环境局审批(扬环审批〔2021〕01-34 号),2022年3月18日试生产,正在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未取得排污许可。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散发恶臭”问题。4月13日下午检查时,成庄肠衣、星瑞生物均未生产(宝应生态环境局已在4月6日、8日对成庄肠衣、星瑞生物的生产电闸实施查封)。结合前期调查,成庄肠衣厂生产区域密闭措施不到位,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扰民现象;星瑞生物生产区域密闭措施不到位,废水处理设施部分区域未密闭,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气扰民现象。宝应生态环境局之前已对两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采样监测,数据表明两家企业废气污染因子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二、关于“生产废水直排”问题。成庄肠衣前期生产废水经气浮预处理,3月12日之前处理后的废水通过槽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查阅该企业自来水使用票据和废水转运台账,该企业日均用水量与废水转运量基本平衡。3月12日以后,处理后的废水经管道输送至星瑞生物污水处理设施;星瑞生物生活、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氾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没有直排。宝应生态环境局已对两家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和厂区周边封闭河道采样监测,数据表明两家企业废水污染因子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三、关于“经常偷倒废弃物”问题。经查,成庄肠衣主要废弃物为肠渣。2019年起,废肠渣作为肝素钠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在过滤工序产生滤渣(约每月15公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该厂2022年3月12日前气浮装置产生的浮渣随废水通过槽罐车转运至宝应县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处理,3月12日后的浮渣随废水输送至星瑞生物公司处理。星瑞生物刚投入试生产,暂无危废产生,过滤工序产生少量滤渣暂未收集处置,废水处理设施尚未产生污泥。现场检查时,成庄肠衣提供了滤渣管理台帐,无2022年2至4月产生量、去向等信息。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6日,宝应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成庄肠衣废水排放去向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符问题(扬环案立[2022]01-38号),拟处罚金8万元,同时查封该厂生产电闸,责成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迅速拆除与星瑞生物连接的废水管道。4月16日立案调查成庄肠衣厂滤渣管理台账信息不完全的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01-61号),拟处罚金6.5万元。氾水镇政府责成该企业限期关停。 二、4月8日,宝应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星瑞生物公司“无证排污”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01-39号),拟处罚金29万元。查封其主要生产设施,限1个月内完成整改,未取得排污许可前不得擅自投产。针对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限2个月内完成系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责令该企业制定高盐废水管控方案,落实源头控盐和末端除盐措施,降低接管废水含盐量。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氾水镇政府加强对两家企业的执法监管和日常网格巡查。责令星瑞生物公司完善污水处理运行记录并安装出水流量计,确保废水产生、处理、排放情况可追踪、可监管,实现动态水平衡,持续跟踪督促两家企业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
无 |
9 | X2JS202204120006 |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原乔河养猪场(原丁沟新庄北侧),003县道西侧的一家建筑材料破碎加工厂(未挂标牌),无环保手续,露天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未覆盖,作业过程中粉尘、噪音扰民。 | 扬州市江都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3日,江都区丁沟镇政府会同江都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调查。举报对象“破碎加工厂”实为扬州市启诺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诺公司”),主要从事废弃混凝土石块破碎加工。该项目2021年12月开始建设,2022年2月建成,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一、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启诺公司废弃混凝土石块破碎加工项目2022年2月建成后,4月曾调试设备试生产3日。未取得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手续。 二、关于“露天堆放大量建筑材料,未覆盖”问题。现场检查时,厂区东北侧露天堆放废弃混凝土石块,上述物料未采取密闭、遮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三、关于“扬尘、破碎机噪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启诺公司废弃混凝土石块破碎加工项目未生产,未能进行噪声监测。物料堆场未采取抑尘措施,存在扬尘飘散现象。 |
属实 | 一、2022年4月13日,江都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启诺公司“未批先建”(扬环案立〔2022〕4(B)18号)、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扬环案立〔2022〕4(B)20号)的违法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责改字〔2022〕04-47号);立案查处该公司物料堆场未采取有效覆盖等抑尘措施(扬环案立〔2022〕4(B)17号)、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扬环案立〔2022〕4(B)22号)的违法行为,共拟处罚金50万元。丁沟镇人民政府同步对该公司破碎加工车间断电并查封。 二、丁沟镇人民政府决定取缔启诺公司破碎项目, 2022年5月底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6月底前完成“两断三清”。4月14日,江都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赴启诺公司督查,企业停产,裸露物料堆场已覆盖。 三、江都生态环境局责成丁沟镇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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