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残疾人;
2、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3、14岁以下残疾儿童(含未领证);
4、残疾学生;
5、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救助工作申请审批表》,经所在社区(村委会)初审盖章,报所在县(市、区)残联(残工办)审批。
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1、低保家庭残疾人;
2、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
3、14岁以下残疾儿童(含未领证);
4、残疾学生;
5、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
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康复救助工作申请审批表》,经所在社区(村委会)初审盖章,报所在县(市、区)残联(残工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