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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加强养犬管理相关问答
扬州市区加强养犬管理相关问答
发布日期: 2023-02-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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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扬州发布

今天上午,扬州市城区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问题一:市民如何领取犬牌,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前期我们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了27个犬牌发放一站式服务点,一站式服务点位置和联系方式稍后在媒体公布,养犬群众可选择就近的一站式服务点办理,根据提前预约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犬只及犬只免疫证前往登记。如果犬只没有免疫证,可在一站式服务点现场办理。一站式服务点和公安机关将对犬只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合格后即现场发牌。

需要提醒的是:

1.办理犬牌犬证全部免费;

2.养犬群众需每年携带犬只至一站式服务点年检;

3.如犬牌遗失,养犬群众需自费补办。

问题二:如何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

答:一是合理设置服务站点。按照《办法》中“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置“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服务站点”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市区选择了27家动物诊疗机构,经过试点、考核后作为首批“一站式服务站点”,具体承担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种、登记、发放犬牌等服务工作。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犬只狂犬病免疫工作技术要求很高,免疫是否成功涉及到犬只健康状况、免疫注射部位、注射次数、疫苗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兽医专家开展了三轮技能培训,同时在后期工作中,市农业农村局还要针对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课题攻关,保障免疫效果。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除督促“市宠物诊疗美容协会”加强协会内部管理外,还要加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日常监管。近期,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打击宠物诊疗活动中超范围经营、诊疗项目价格不明、过度诊疗、价高质低等诊疗服务现象;查处宠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违法违规从业行为,督促宠物诊疗机构全面规范经营,提高宠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行为,维护宠物诊疗市场秩序,为《办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

问题三:《通告》内提到倡导犬主文明养犬、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请问将通过哪些措施来加强养犬管理?

答:市城管局认真履职,主动作为,从“服务+管理+执法”三方面同步推进,全面落实常态长效管控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同时对携犬户外行为的管理,责令携犬人及时清理粪便、污渍,对清理不及时的积极劝导。

二是线下线上结合。线下发挥网格管理员优势,加强实地巡查检查;线上依托智慧城管,每日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巡查,及时预警、派单处置犬只排泄物问题。

三是加大环卫保洁力度,努力为市民营造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

四是加大街面巡查,一经发现有当事人遛狗未及时清理粪便的,会予以教育、处罚。处罚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六款饲养宠物、信鸽或者投喂犬、猫等动物,未保持环境整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城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巡查力度,细化管控措施,引导居民文明养犬。

问题四:如何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市民带来不少困扰,也影响了环境秩序和城市形象,已经成为突出民生问题。提高市民依法养犬和文明养犬意识,回应群众关切,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重举措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一是多渠道进行宣传工作。借助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社区宣传栏、互联网和“两微一端”等多途径进行宣传教育,提升市民文明养犬的参与热情,最大限度使广大市民了解《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二是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居民小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等重点区域及重点部位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做到立产立清,共创整洁文明家园。三是全方位发动各方力量。充分组织发动街道、物业、保安、志愿者等力量,充分发挥“养犬免疫、登记、领牌”一站式服务点作用,构建更加有效的管理模式,形成工作合力,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