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7月28日至8月27日,扬州市司法局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
从征集到的意见看,主要是对监管部门职责、活禽交易联合监督检查、活禽交易场所范围界定以及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从事活禽交易的违法责任等提出修改建议。对此,扬州市司法局结合上位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实际情况,全面综合梳理,认真研究论证,积极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
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参与,对《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扬州市司法局将根据立法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规章修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