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1月18日至2月17日,扬州市司法局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工作得到了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的积极响应。
从征集到的意见看,主要对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信用监管、为特殊人群提供临时生活照料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责任等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对此,扬州市司法局结合上位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实际情况,全面综合梳理,对合理部分积极予以采纳。
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对《决定》的修改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扬州市司法局将根据立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决定》制定工作。